杨某在2012年6月购买了一张移动手机卡,用该手机号申请注册“支付宝”时发现,该号码已经注册过“支付宝”。杨某意识到自己所购买的手机号码,之前有人使用过,并与“支付宝”绑定。于是,他利用手机号码的找回密码功能,轻易就将手机号码所注册的“支付宝”密码查了出来。
杨某用该密码成功登陆“支付宝”,发现已绑定两张银行储蓄卡。杨某多次使用该“支付宝”网购衣物、电脑等,甚至直接将绑定银行卡内的现金转入自己的银行卡中。受害人林女士发现时,已经损失1.2万余元。
目前,信用卡、网上银行、“支付宝”等大量移动电子金融业务以及诸多网站均推出了手机绑定功能,并将手机号码的现任使用者默认为银行账号或网站的用户,只要通过该号码就能够轻松实现网上购物、转账等。因此,用户在更换手机号码时,一定要及时解除绑定的金融服务。
(《新京报》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