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近日披露:2013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是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
我国人居环境、公共环境、居家环境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大多数基础公共设施和建筑都是针对健康的、无残疾的群体,忽视了老年群体的要求。七成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口居住的老旧楼房无电梯,高龄、失能和患病老年人出行困难。
我国老年人慢性病患病者高达1亿人,整体带病生存时间长。老年护理康复服务设施和场所总量明显不足,全国老年病医院只有61家,老年康复医院只有265家。仅6%的老年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超过四成的城市老年人和近六成的农村老年人担忧无钱看病,“老无所医”。
我国涉老案件的增幅与老龄化程度成正比,老龄化程度越高,涉老案件就越多。从2012年涉老案件情况看,呈六大特点:一是赡养纠纷案件有增长趋势。二是老年婚姻受干涉案件频繁发生。三是涉老财产纠纷案件日渐增多,子女侵占老人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老年人的风险防范能力下降,成为一些社会不法分子抢劫、抢夺和盗窃的对象。四是老年人受骗案件日益增多,位列第一的是以健康为诱饵,诱骗老年人购买昂贵的药品或医疗仪器。五是65岁及以上老年人自杀率呈急剧升高趋势,老年人心理问题突出,自杀率随着年龄的增高而提升。
我国目前的老年群体社会管理部门重复过多,职能交叉和错位,管理中问题颇多。创新老年群体社会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迫在眉睫。
(《光明日报》2.28 梁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