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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2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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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速权”也应关进笼子

    《 文摘报 》( 2013年02月28日   01 版)

        双向6车道限速30公里,双向10车道限速40公里……重庆市部分路段路况较好但限速过低,一些车主因此质疑,这究竟是限速还是陷阱?

        这样的数字不仅不合理,而且显得很弱智,当地交管部门不会不知,他们远比人们想象的聪明。从恶意的角度看,唯一合理的解释恐怕是交管部门为了多罚款、多创收。“执罚经济”大行其道,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和普遍的现象,在交通执法上,故意设置不合理的限速便是一种最常见的“执罚”手段,因为它有一个无比“正义”的幌子——为了保证交通安全。

        交通限速不合理,这种现象并非重庆市仅有,亦非城市道路上仅有,比如在一些高速公路上,明明通行条件良好,却莫明其妙地突然限速80公里、60公里,致使很多司机一不小心就掉入违章陷阱。由此观之,交管部门的“限速权”也应被关进笼子,否则,这种不受约束的权力很可能变味、变质,伤害民众利益和公共利益。

        (《新华每日电讯》2.22 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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