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4千万元玉石,无期
2012年1月28日9时许,为还赌债,34岁的师红丽拉上表弟燕川川和老乡王红岩,来到北京朝阳区东方瑞景小区,入室抢走同行姜女士一块价值4320万元的和田玉。2013年1月8日,北京二中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师红丽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燕川川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3万元;王红岩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1.6万元。
(《新京报》1.9 张玉学)
年会醉酒致瘫,公司补偿
谢先生系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员工,参加公司年会后醉酒摔倒致瘫,谢先生将供职单位诉至法院索赔174万余元。近日,由于谢先生无法举证醉酒与公司有关,北京市二中院判决人力资源公司道义上补偿谢先生10万元。
(《北京日报》1.8 王维维)
触电身亡,电力公司赔偿
李某受雇于某楼顶挂促销广告横幅,因不幸触碰到1万伏高压线导致死亡。李某家人将电力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共计35万元。2013年1月8日,北京房山法院一审认定,李某和电力公司均有责任,判决电力公司承担李某死亡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25万元。
(《法制晚报》1.8 洪雪)
一画师强奸28人被判死刑
通过网上交友、PS裸照等手段,安徽省全椒县“儒林画院”院长霍霖祯从2005年起至案发,6年中诱骗、强奸妇女23人、幼女5人,并偷拍强奸过程威胁受害者。2013年1月6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
(《北京青年报》1.11徐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