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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1月15日 星期二

    航班“诈弹”案缘何频发

    《 文摘报 》( 2013年01月15日   03 版)

        2011年10月13日,北京飞往乌鲁木齐的中国联航KN2273次航班在飞行至甘肃嘉峪关上空时,机上女子小玲(化名)扬言飞机上有爆炸物,飞机紧急迫降在嘉峪关机场。

        排爆民警牵着搜爆犬进入飞机,经过2个多小时的检查,在货舱前部找到小玲的黑色拉杆箱,箱子的小玻璃瓶里装着硫磺粉、火硝、硫酸镁等。小玲手里的“炸弹遥控器”实际是一个微型摄像机,另外还有两张伪造的身份证。

        该航班迫降给航空公司造成22万元的损失。当天,小玲被嘉峪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拘留。

        随后此案被指定在北京丰台法院审理。

        在法庭上,小玲说,她之所以这样做,就是要阻止丈夫跟她离婚。就是想到新疆找他谈谈,拿这些东西冒充炸药吓唬他。

        2013年1月9日,北京丰台法院一审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小玲有期徒刑3年2个月。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媒体公开报道的类似事件中,国内航班受“诈弹”威胁的事件有17起。在17起案例中,因乘客开玩笑和发泄不满情绪而导致的“航班收到威胁”达到8起,占全部类似事件近五成。

        北京律师张起淮认为,屡次出现因信息威胁导致非正常返航事故,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公众对新增罪名“散布恐怖信息罪”还未形成足够认识。另外,在惩治力度上还显轻微。“目前类似案件的惩罚大多在两年以下,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欧洲等国家对此类恐怖信息散布者的打击力度很大,会直接将他们列入航空黑名单。”

        (《法制晚报》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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