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礼部志稿》载,洪武九年(1376年)十二月,刑部主事茹太素上了一份陈时务书,长达一万七千字,共说五件事。朱元璋叫中书郎读给他听。读至六千三百多字,尚未进入正题。朱元璋大怒,令人将茹太素打了一顿,随即下令:“虚词失实、巧文乱真,朕甚厌之。自今有以繁文出入朝廷者,罪之!”
为什么总有人喜欢说长话、写长文?大概出于两点考虑:一为表现水平,认为短文短话分量轻,不足以显示水平,因而便滔滔不绝,口若悬河,旁征博引,东拉西扯;二怕不全面,说不清楚,话说短了别人不明白,一定要把方方面面都说到、说够,文章就这样被拉长了。这样的长话、长文,往往空话套话反反复复地抄,冗长空洞,了无新意。这种言之无物的长篇阔论,说轻了,是耽误时间;说重了,是空谈误国。
当然,文章、讲话长短,关键取决于内容和需要,当长则长,该短则短,可长可短的,还是短些为好。我们务必树立这样一个观念:云山雾罩,把短话拉长膨胀是恶习;删繁就简,把长话说短说清是本事。
(《解放日报》2012.12.24 陈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