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港澳购物八项注意

    《 文摘报 》( 2012年12月29日   03 版)

        在香港的报纸上,看到一起宰内地客的新闻。内地到港的钟女士在尖沙咀一家中药材店被店员劝买花胶(干鱼肚),店员只说了一个500元,并没有说计算单位。钟小姐想当然以为是500元一斤,于是买了一斤。刷了卡才发现是8000港元,店员这才解释每两500元,香港“一斤十六两”。此时花胶已经切碎包装,因此不给退货。钟女士回去后越想越气,翻出单据来想投诉,但发现单据上根本没有店名和地址……

        这个新闻让我开始恶补在港澳购物的注意事项,看网友的帖子,问香港的亲戚,我总结出八项注意:

        一、货比三家,无论你对商品多满意,店员态度多亲切,都要看过三家回头再买。

        二、如遇路人推销或拉你进店,不要轻信。

        三、如果出租车司机建议你到某家吃饭、购物,一般司机可得回扣,这样的店价格可能会高。

        四、无论餐厅、百货店还是珠宝店,一定事先问清价格、计算单位、货币名称后再告诉店员买与不买,一般香港以港元结算,澳门以澳门元结算,均不以美元结算。

        五、购买中药材和金饰时,付款前要问清单价和查明重量。

        六、留意收据上是否印有商店名称和地址,核对所列商品名称是否准确。

        七、用信用卡支付,要核对付款数额并保留签账单据。

        八、如果在店内被宰,可当场拨报警电话。

        (《人民日报·海外版》12.21 小霞)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