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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

    才改“公费医疗” 又添“补充医保”

    《 文摘报 》( 2012年12月27日   01 版)

        日前,南京市政府宣布,全市20多万国家工作人员将于2013年取消公费医疗,并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时,还要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这一消息引发了有关公费医疗改革的热议。

        我国公费医疗改革的取向是取消公费医疗,将国家工作人员与城镇职工的医保待遇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然而,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医保待遇较高,而城镇职工的医保待遇较低,因此取消公费医疗的改革一直步履蹒跚。业内人士认为,“补充医疗保险”的做法,将公费医疗改革已缩小或待缩小的差距又拉开了。

        究竟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南京市人社局的解释语焉不详。记者反复了解后发现,大概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由财政出资设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二是由本级医保中心开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户;三是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以及全年自付超过一定数额部分,进行“二次报销”。

        北京市2012年取消了公费医疗。该市公务员小林介绍,取消公费医疗后,最大落差是有了“起付线”一说。“以前,哪怕是花一分钱,也可以报销;现在不到起付线,只能自己掏钱。”

        但是,有了“补充医疗保险”,即使自己掏钱,也数量有限。以浙江湖州为例,该市一小学老师告诉记者,全年自付部分如果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可以按80%到85%的比例进行“二次报销”。

        据了解,天津、重庆、北京等地,“二次报销”的比例均在75%以上。 

        专家认为,公费医疗并轨之所以困难重重,一方面是因为有关部门及干部以为这样会损害其医疗福利,另一方面是因为医疗部门面临的管理及改革压力随之加大,特别是一些既得利益者不愿改革。

        “如果城镇职工医疗基本保险今后能取消起付线和封顶线,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如是说。

        (《新华每日电讯》12.21 叶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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