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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

    2014:大处方的最后期限

    《 文摘报 》( 2012年12月20日   01 版)

        为了避免陷入破产的境地,中国的卫生政策决策者未雨绸缪,决定收紧钱袋子。

        12月4日,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在北京、上海等地正在试点的总额控制,将作为新医改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未来两年内推向全国。

        “全世界都在搞总额控制”,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熊先军告诉记者,比如德国的做法是,如果执行结果超出了预算,超出部分将由医院和基金会按不同比例分担,如果实际执行结果低于预算,医院可以得到差额的40%奖励金。结果显示:试点医院平均医疗费降低35%,平均住院天数降低30%。

        按照《意见》所述,各级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目标是层层确定的。其路径是先确定统筹地区总额控制目标,再分解到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不过,由于物价水平的提高,就诊人数的增加等,年初给医疗机构定的预算目标也并非钢板一块。熊先军强调,“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到年终决算时,可能会有很多弹性因素考虑进来。”

        针对一些卫生系统的人士认为,总额预付易导致医生行为扭曲,比如推诿危重病人,降低医疗服务质量等等。某医院负责人表示,台湾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

        台湾医院的主管单位是“健保局”。如果有患者向健保局投诉,或者健保局通过自己的信息系统核查发现医院有违规之处,给医院三次警告的话,医院就失去了医保定点的资格。

        事实上,《意见》也提到,对于医疗服务数量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协议约定适当扣减质量保证金。要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明确监测指标,加强重点风险防范。

        (《中国新闻周刊》12.17 陈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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