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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

    请家教提防“色”老师

    《 文摘报 》( 2012年12月11日   03 版)

        又到了临近期末考试的时候,很多家长为了让孩子能在考试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开始给孩子请家教。北京西城检察院却发现,女孩被教师猥亵的案件时有发生。

        男青年杨某大学毕业后来北京打工,做起了家教。他印了传单在一些小学附近散发。王女士正想为自己上小学五年级的女儿小马请家教补习功课,看到传单后就联系上了杨某,双方商定每天晚上7时至9时杨某到王女士家中为女儿补习语文。

        为了给女儿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王女士一般不会打扰补习,杨某也有了与小马独处的机会。一天,杨某检查作业时,突然把小马抱进怀里,亲吻、抚摸了一两分钟后才松手,并骗她说这是为她准备的生日礼物,然后继续为她辅导功课。

        小马被老师突如其来的举动吓蒙了,直到第二天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告诉了妈妈并迅速报案。

        检察官提醒,给女孩儿请家教,一定要对老师身份资质多加观察,最好不要让孩子与男老师独处。

        (《法制晚报》12.4 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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