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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竖“黑店告示牌”也是一种不作为

    《 文摘报 》( 2012年11月29日   03 版)

        据当地媒体消息,苏州警方在苏州汽车南站对面一家名为“惠佳”的超市门旁立了一个告示牌,称该超市是一个存在违法行为的黑超市,提醒市民不要在此购物。警方称,他们经常接到该超市少找给顾客钱的举报,但取证却非常困难,只好出此下策。 

        面对如此超市,当地派出所不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查明违法真相,戳穿骗术、依法惩戒等治本处理,而是以竖牌警示、轮岗提醒的“怪招”,让消费者避而远之。

        乍一看,当地派出所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又是“谨防上当”的友情提醒,又是全天候地轮岗“陪护”,的确有尽职尽责、不辞辛苦的“敬业”表象。但稍加分析,警方的这份“辛苦”便经不起常理的推敲:打击黑超市缘何不能“深入虎穴”以探究竟,而是横刀立马地店外“耍枪”?

        其实,只要有心捉贼,办法总是有的。而派出所的店外作为,不仅治标不治本,而且“作秀”的成分大于“做事”的内涵。

        说到打击黑超市,人们自然不会忘记另一个舞台主角——工商部门,这可是他们的专业。对此,葑门派出所邓警官也坦言,设牌站岗只能暂时扬汤止沸,警方和工商部门应该联合执法,取缔这家超市,才是釜底抽薪的根治之法。但如此明白的道理缘何知易行难?究竟是黑超市后面有背景,还是部门协调有隐情?邓警官未深谈,工商部门无回应,人们只好妄自猜测。

        当然,各自为战、互不往来、推诿扯皮,早已是时下某些政府部门协调不力的常态。那么,抛开相互配合不谈,单说工商部门的单独执法,既然该超市的找钱“戏法”早已在汽车南站附近“小有名气”,当地工商部门怎会毫无耳闻?又缘何从“不露面”?缘由也许有三:群众无举报;上级无批示;部门无反映。但归根到底还是部门不作为。

        “黑店告示牌”宛若一面镜子,照出了某些执法者浅尝辄止、漠视责任、不事作为的懒政、怠政。骗人的“黑超市”亟待依法治理,不作为的部门作风更需从严整肃。

        (《工人日报》11.24 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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