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则很有意思的新闻:中国演艺界十大孝子评选揭晓,包括关牧村、王璐瑶和李静在内的10位艺人当选为演艺界十大孝子。而且,这一评比已经到了第六届。据主办方(中国伦理学会和四家卫视台)介绍:评比的目的在于倡导全社会家庭和睦、儿女孝敬、父母长寿;同时引导青少年从绯闻追星、时尚追星到道德追星的价值观转变,从而形成讲孝心、知感恩、懂回报的良好道德品质。
主办方的初衷肯定是很好的。演艺人士曝光率高,粉丝众多,在青少年人群中拥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将他们打造为道德楷模,效果自然好过说教。可是,“孝子”真的是可以选出来的吗?总统可以选,班干部、居委会主任也可以选。凡是群众推选的,大抵都符合一种状况:将属于所有人的权利委托给某一个人去“代劳”,也就是说,这是一种赋权行为。但“孝敬”如何去科学衡量呢?主办方让全中国的孝子去选举,就像推选优秀党员那样吗?似乎可行,但全中国的孝子又包括谁?为什么我这么孝敬父母的人没份参与?
我们可以用非常善意和单纯的目光去看待这个新闻事件。推选孝子,总比推选美女更有道德上的积极意义。既然孝敬是一种需要全社会践行的理念,那么对它的推广也应从理念的层面入手。作秀当然显得很热闹,但热闹背后,埋藏着深深的社会区隔和不信任感。
(《新华每日电讯》11.23 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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