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显示,受访的2万多个单位对“单位干部任职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一项的回答,排在首位的是“干部能上不能下”。
“能上能下”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让称职优秀者上、不称职者不适宜者下,有利于鼓励优秀、鞭策平庸。但长期以来,“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的陈旧观念和思想障碍,使得“上”的官员不愿“下”、不能“下”。“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成了一种惯性思维。此外,当前对“下”的范围也往往局限于犯有严重错误非降级不可的领导干部,但对状态不佳、能力水平一般、群众公认度不高的领导干部却很难触及。
解决这一问题,从根本上说需靠完善制度建设,同时做好“什么人下”、“怎么下”、“下来怎么办”这三篇文章。事实上,只有让干部“下”来后还有机会再“上”,才能保证干部能“上”能“下”措施完全落实,这一机制也才能良性推进。
(《人民日报》11.20 谢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