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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1月22日 星期四

    案例快递

    《 文摘报 》( 2012年11月22日   03 版)

        助母“安乐死”被判3年

        2011年11月,重庆彭水县连湖镇的朱婆婆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导致下肢受损严重,无法动弹,肇事摩托车逃逸。乡镇卫生医院对朱的病情束手无策。11月2日晚上,不忍看母亲受病痛的折磨,禁不住母亲再三请求,儿子陈洪将敌敌畏递给母亲,助其“安乐死”。近日,重庆市彭水县法院认定,陈洪的行为是帮助他人自杀,间接故意地剥夺了他人的生命,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北京晨报》11.18)

        原北京朝阳副区长之子获刑20年

        11月18日,北京朝阳区原副区长刘希泉之子刘伟因受贿罪及诈骗罪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刘伟被诉在2009年与其父亲刘希泉(另案处理)共谋,利用其父职务便利,以支付购买宝马车的尾款为名,向金港汽车公园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索要人民币41万余元。此外,他还曾伙同生意伙伴曾能财诈骗拆迁款477万元。

        (《北京晚报》11.19)

        郭美美名车被撞,获赔60余万元

        曾被“网络红人”郭美美在网上炫富的白色玛莎拉蒂车(240万),去年5月被中粮集团所有的一辆奥迪车撞坏,郭美美诉至法院索赔修理费、车辆贬值损失等69万余元。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中粮集团、肇事司机连带赔偿60.3万元,其中车辆贬值费21.3万元。

        (《法制晚报》11.16 李奎)

        房产传男不传女 无效

        因为家里有条规矩“传男不传女”,北京的王先生便背着妻子将家里的房子通过低价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了儿子。王先生的妻子得知后,将丈夫和儿子起诉。近日,北京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决确认王先生与儿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北京晚报》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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