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网友在转发一篇报道,冯先生以妻子太丑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申请离婚,最终获赔75万多元。
冯先生说,他是在女儿出生后才对妻子的长相产生质疑的,女儿生得太丑,且和父母都不像。冯以为妻子不忠,起诉到法院。面对指控,冯妻承认自己曾花费62万多元整容,使得容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整容是在两人认识前做的,但她从未向丈夫说过整容事宜。
冯先生认为妻子用虚假的容貌骗自己与之结婚,所以提出离婚。法院同意了他的诉求并准予了他的赔偿要求。
北京律师杨晓林认为,妻子的行为虽不能定义为法律上的“欺骗”,但实质是破坏了夫妻间的相互信任,违背了民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侵犯了丈夫的“知情权”。
(《法制晚报》11.8 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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