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提倡“都市矿山”理念
废弃电子产品中所含的铅、铬、镉、汞等金属及砷、溴化阻燃剂、聚氯乙烯等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类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不过,电子垃圾中也蕴藏着大量的可回收利用的资源。
上世纪80年代,日本东北大学一名教授提出了“都市矿山”的理念。他认为,在大量的城市垃圾,尤其是电子垃圾中存在着各种有价值的资源,就如同一座“矿山”一样。如果能够对这些资源加以开采,并进行有效的回收再利用,将对解决资源紧缺问题起到很大作用。
近年来,由于稀有金属价格飞涨,日本产业界非常注重从废弃手机、电脑等电子垃圾中回收稀有资源。
2001年,日本出台了《家用电器回收法》。根据这项法律,家电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和利用废弃家电的义务;家电销售商应该自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再利用;同时,消费者也有承担家电处理、再利用的部分义务。
瑞士:零售价中含回收费
从政策立法上看,1998年,瑞士出台了“关于电子产品回收与再利用”的规定,这一规定的最大特点就是同时对生产者、进口商和消费者提出强制性要求。消费者有责任把不用的电器、手机等,返还到任何一个销售点或者回收点;对于零售商或进口商来说,只要是他们经营项目中的电子产品,都有责任回收。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免费的,必须由消费者来买单。这笔费用都提前包括在产品的零售价格中了。按照规定,瑞士的电器与电子产品在标价时,都应把回收费单列出来,在价签中予以标识。电脑回收费是每台9瑞朗(约合60元人民币);冰箱则依据其大小,约15至90瑞朗。
(《世界新闻报》11.6 王洋 刘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