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教育研究院曾发布名为《北京市小升初择校热的治理:路在何方》的调研报告,报告认为北京中小学每年因“择校费”产生的收入在15亿元左右。如此庞大的资金能够进入公开账目的仅仅是一小部分。
对于学校收取的赞助费、捐款等账外资金,没有专门检查、审计,“这笔钱就进入了学校的小金库,如何支配使用全凭校领导说了算。”律师钱列阳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春林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中小学普遍存在收取共建费的现象。涉案学校在报送区教委时,将收取的共建费用采取“高收低报”或者人员数量减少的方法,将降低下来的部分予以截留;此外,将剩下来的名额扩大计划外招生,获取账外“共建费”。
钱列阳建议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解决中小学领导贪腐高发问题。一是,从资金管理上加强监管,不再使中小学财务成为监管审计空白地带。二是,从学校资金来源进行监管。现在很多学校以家长自愿捐款名义,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有的地方是教委收取并按比例返回给学校。钱列阳建议,以后此类捐款不能捐给学校,由慈善机构等第三方接受捐赠后转给学校,以斩断学校获取账外资金的渠道。三是,进行教育系统改革,公平公正地分配教育资源。
(《中国经营报》10.29 许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