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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辽宁高速救援中的利益关联

    《 文摘报 》( 2012年10月25日   01 版)

        “1公里救援,收费14500元”,这起被称为“刷新天价拖车纪录”的争议,在10月15日峰回路转,救援费中的12140元被退回到了车祸受害车主王志安手中。收费的拖车公司老板称退费主因是为“息事宁人”。

        然而,营口高速交警要求该起事故责任方赵文新押在高速修理厂的10万元“修理费”,至今没人弄明白是一笔什么费用。这令公众将视线转移到交警与清障企业之间的利益关联上。

        据了解,在辽宁各地,以“修理费”等其他名义收取押金的事例并不罕见,而交警与清障服务企业的利益关联在业内也是“公开的秘密”。“交警找清障企业清障,清障公司对其有回报。”一位不愿具名的交警坦言。

        葫芦岛市一家修理厂老板表示,清障企业的资质是交通部门给的,但是能不能去高速公路清障,那全在交警。不仅是路上的拖车救援,接下来承接受损车辆的维修才更有赚头。“平时不与交警维护好关系,不给交警好处,他为啥要让我去?”

        “高速公路上乱收费,交警和修理厂有利益勾连,我们经常接到大量举报,”辽宁省物价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高速清障服务亟须规范管理、规范收费。”

        (《中国经营报》10.22 李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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