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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劳资关系决定带薪休假难落实

    《 文摘报 》( 2012年10月18日   01 版)

        “十一”长假已经过去,但围绕长假的话题意犹未尽。一些专家建议延长假期天数,甚至恢复此前已经取消的“五一”长假;而另一些专家则认为长假的设定总体来说弊大于利,建议以带薪休假制度逐渐取代现有的“十一”长假。

        据记者了解,自2008年1月1日国务院施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来,带薪休假落实状况并不乐观。全球知名人力资源咨询公司美世2011年底发布的《全球雇员应享假期》报告显示,在针对62个国家的调查中,中国员工拥有的带薪假期天数排在倒数第四位。国内很多调查也显示,未享受过带薪休假的人占绝大多数。

        “带薪休假在医院基本无法实现,原因并不是医院行政部门不同意。但因医院工作的特殊性质,医生和护士基本无法进行带薪休假。”北京一家医院消化科医生告诉记者。

        为何带薪休假制度落实难呢?“主要是劳资关系的特性决定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主任姜颖说,“劳资双方关系的不对等导致职工带薪休假的权利无法得到足够的保障。从大环境来看,我国处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发展还是最主要的目标,企业在竞争中面临着较大的生存压力。”

        在她看来,推行带薪休假,企业要付出经济成本因而积极性不高。劳动者考虑到职业发展、薪资报酬等诸多因素,往往不敢向企业提出带薪休假的要求,而企业也不主动提出,双方的沉默导致带薪休假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中国青年报》10.12郝帅 宁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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