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过程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高招,有阳关大道,也有独木小桥,如果非要统一,多半会装腔作势牛头马面虚情假意。因为有许多东西是说不清也道不白的。当头擂你一狼牙棒,请问哪里是痛点?
一篇真正意义上的作品应该是一种灵气的凝结。在创作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可以模仿,但支撑作品脊梁的,必须是也不会不是作家那点点灵气。只有有想象力的人才能写作,只有想象力丰富的人才可能成为优秀作家。文学应该百无禁忌(特定意义),应该大胆地凌云健笔,在荒诞中说出的道理也许不荒诞,犹如酒后吐真言。
创作者要有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应该有点邪劲儿。敲锣卖糖,咱们各干一行。你是仙音绕梁三月不绝,那是你的福气,我是鬼哭狼嚎,牛鬼蛇神一齐出笼,你敢说不是我的福气?
也可以超脱时空,至大无外,至小无内;也可以去描绘碧云天黄花地北雁南飞;也可以去勾勒风声紧雨意浓天低云暗;泼墨大写意,留白题小诗;画一个朗朗乾坤花花世界给人看。
有了这样的本事不愁进不了文学的小屋。
1985年,稍微清醒了一点,痛感到骚乱过后的蚀骨凄凉。为《青年文学》写了一篇小说,同时又附了一篇创作谈:小说写到如今,我个人感觉到几近黔驴技穷,虽跳踢叫嚷,技实穷矣!去年《百年孤独》、《喧哗与骚动》与中国读者见面,无疑是极大地开阔了许多不懂外文的作家们的眼界,面对巨著产生的惶恐和惶恐过后的蠢蠢欲动,是我的亲身感受,别人怎样我不知道。蠢蠢欲动的自然后果是使这两年的文学作品中出现了类魔幻和魔幻的变奏,大量标点符号的省略和几种不同字体的变奏。从一方面来讲这是中国作家的喜剧,从另一方面来讲这是中国作家的悲剧。事情的一方面说明了中国作家具有出类拔萃的模仿能力和群起效尤的可贵热情。另一方面说明了中国作家们的消化不良和囫囵吞枣的牺牲精神。本人自在受害者之列。
我现在恨不得飞跑着逃离马尔克斯和福克纳,这两个小老头是两座灼热的火炉子,我们多么像冰块。我们远远地看着他们的光明,洞烛自己的黑暗就尽够了,万不可太靠前。
我们拜倒在马尔克斯和福克纳脚下,虽然显得少骨头,但崇拜伟人是人类的通俗感情,故而应该宽容;我们不去学人家的精髓而去学人家的皮毛,虽然充分地表现了我们的天真可爱,但仿造的枪炮也可以杀人故而也应该宽容,我们以中国的魔幻与拉美的魔幻争高低,虽然是一种准阿Q精神,但毕竟形象地说明了外国有的我们也有而且早就有了从而唤起一种眷恋伟大民族文化的高尚情操,不但故而也在宽容之列,甚至应给予某些适当的奖励啦。但宽容是有限度的,对别人对自己都是。在充分宽容之后,真该想想小说该怎样写了。
伟大作品给予我们的真正财富,我认为不是坐着床单升天之类诡奇的细节,也不是长达一千字的句子,这些好像都是雕虫小技。伟大作品毫无疑问是伟大灵魂的独特的陌生的运动轨迹的记录,由于轨迹的奇异,作家灵魂的烛光就照亮了没被别的烛光照亮过的黑暗。马尔克斯的时空意识与我们一样吗?海明威的爱情观与福克纳一样吗?卡夫卡的人生观与萨特的人生观一样吗?他们的思想当然可以有我们给人家贴上进步或是反动的标签,但他们的作品呢?我觉得小说越来越变为人类情绪的容器,故事、语言、人物,都是制造这容器的材料。所以,衡量小说的终极标准,应该是小说里包容着的人类的——当然是打上了时代烙印、富有民族特色、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统一的——情绪。
转眼到了1986年,《红高粱》使我走了点红,《中篇小说选刊》转载《红高粱》,嘱我做创作谈,转载小说是令我愉快的事,写创作谈是让我痛苦的事,但还是没话找话说地写了一篇:
十年一觉高粱梦:从小在黑土里打滚,种高粱、锄高粱、打高粱叶子、砍高粱秸子、剪高粱穗子,吃高粱米、拉高粱屎、做高粱梦,满脑袋高粱花子,写红高粱。所以我爱极了红高粱,所以我恨透了红高粱。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那个公社的书记,从海南岛弄来了一种杂交高粱,产量特别高,但是味道苦涩,公鸡吃了不打鸣,母鸡吃了不下蛋。人吃了便秘。乡村干部去公社诉苦,书记发明了一个办法,让大家回去用肉汤泡着吃。这法子太贵族,无法实行,书记就到医院蹲点,与医院的三结合攻关小组研究出了一种的确有效而且方便实行的方法,那就是,每吃一个杂交高粱面窝头,就吃两粒炒熟的蓖麻籽。这法子廉价而且有效,于是一夜之间就推行开来。但带来的问题也还是不少,这里就不去多说了。“文革”十年,我在农村,吃了足有三千斤杂交高粱,所以一接到入伍通知书,我就想:去你妈的杂交高粱,这一下老子不用吃你啦!
最近,我比较认真地回顾了我几年来的创作,不管作品的艺术水准如何,我个人认为,统领这些作品的核心,是我对自己的童年生活的追忆。这是一曲忧郁的为了埋葬自己童年的挽歌。我用这些作品,为了我的童年,修建了一座灰色的坟墓。《红高粱》是我修建的另一座坟墓的第一块基石。在这座坟墓里,将埋葬1921-1958年间我的故乡一部分乡亲的灵魂。我希望这座坟墓是恢弘的、辉煌的,在墓前的大理石墓碑上,我希望能镌刻上一株红高粱,我希望这株红高粱能成为我的父老乡亲们伟大灵魂的象征。
《红高粱》是在比较意义上超越了我的生活经历和感情经历的作品,我的记忆跨过了自我的门槛,进入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天地。那里就是浩瀚如海、辉煌如血的高粱世界。
郑万隆提出过“第三种生活”的概念,我进入的高粱世界就是“第三种生活”。
我的“第三世界”是在我种过高粱、吃过高粱的基础上,是在我的祖父祖母父亲母亲喝过高粱酒后讲的高粱话的基础上,加上了我的高粱想象力后捣鼓出来的。
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系列就是扎根文学。我的根只能扎在高密东北乡的黑土里。
(标题为本报编辑所拟,原文标题为《旧“创作谈”批判》)
(《莫言散文新编》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