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开披露,已有491家本市企业因使用霸王条款被责令改正。今后,市民如果发现经营者继续使用30种霸王条款,工商执法人员可直接对经营者进行处罚。
“为什么不给退款?这卡里的钱是我自己的啊!”北京市民张女士办了张美容卡,因搬家无法继续使用要求退款,但经营者就是不给退。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表示,今后再遇到这种事,消费者可直接向工商部门举报。
工商部门确认的霸王条款主要有:
【健身行业】
1.此卡售出,概不退换;售出的各类会员卡一律不得退卡。
2.俱乐部内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俱乐部不负任何责任。
3.本中心对所丢失、被盗物品概不负责。
4.会籍与会员卡均不得转让。
【沐浴行业】
1.如会员卡续卡须存入金额不得低于原本卡金额的50%,白银卡不得低于5000元。
2.享有专属更衣柜的会员,卡内余额不可低于首次存入金额的1%,否则,本会所有权收回专柜的使用权。
3.首次消费金额不得超过会员卡面值的50%(或60%),方可使用。
4.刷卡消费在卡内扣除,剩余金额以本公司的电脑记录为准。
5.自您成为会员当月起,我们将收取会员管理费。
【洗染行业】
1.在洗涤中造成拉链、扣子及装饰品的损坏,不在公司赔偿范围。
2.如对洗涤结果有异议的,请当面提出,离柜不认。
3.送洗衣物超过三个月不取的,经营者有权处理这些衣物。
4.本公司按照您要求的洗涤方式洗涤,不负责衣物制造原因造成的缩水、褪色及损坏。
【美容美发行业】
1.此卡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本美容店。
2.如您在门店服务后出现皮肤过敏等服务质量问题,请提供鉴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退卡,退卡按购卡金额扣除已消费金额计算。
3.此卡在某年某月某日前有效,期限为一年,不计息、不提取现金,过期作废。
4.因已投保,如需索赔须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北京日报》9.28 窦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