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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0月11日 星期四

    影后周璇遗产案

    《 文摘报 》( 2012年10月11日   03 版)

        1957年9月22日,曾在经典影片《马路天使》中扮演女主角小红的一代影后周璇在北京去世。香消玉损,年仅39岁。长子周民和次子周伟已经早早地送到了赵丹的夫人、著名演员黄宗英家中。两个孩子由黄宗英抚养长大。

        谁也想不到的是,1986年11月初,已在北京工作的周伟一纸诉状将养母黄宗英诉上了法庭。周伟诉请黄宗英返还她所代管的周璇遗产12万元。

        1988年12月15日上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周璇遗产纠纷案。法院认定周璇遗产有四部分:第一部分,由上海电影局保管的金银首饰、红木家具、钢琴、衣服及寓所内的其他物品;第二部分,1959年12月调回的周璇在香港上海银行的港币;第三部分,周璇在香港汇丰银行保管箱内财产,有美元、港币、银元硬币、金元硬币;第四部分,周璇依合约享有的香港百代唱片公司所支付版税款。周璇的这些遗产兑成人民币125841.29元,存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周璇户和黄宗英户上。黄宗英作为周璇儿子的监护人负责保管。

        黄宗英没有出庭,她通过律师表示:“周伟要求归还此款,应首先确认周伟是周璇之子,才能将钱款分割归还,但应扣除其抚养期间所支出的教养费用及利息。”

        在法庭上,一份北京市公证处〔1985〕京证字第1734号公证书,认定了周伟的身世。这份公证书和其他一些证人证物,确定了周伟确为周璇次子。法庭认为,周璇死亡后,所遗财产已归其法定继承人周民和周伟所有,故其中一半应归周伟所有。黄宗英为他们的监护人。作为监护人,黄宗英保管周民和周伟所有的财产,他们成年时,黄宗英既未将财产返还,也未将财产情况告知原告或有关组织,侵犯了周伟的财产所有权,应负民事责任。

        最终,这起周璇遗产案,以黄宗英败诉、周伟获得8万余元赔偿告终。然而,究竟真相如何、谁是谁非,那份公证书的证明效力如何,当年黄宗英为何收养周伟,周伟将养母诉上法庭到底是否理亏……这一切疑团至今也没有水落石出。

        (《民主与法制时报》10.8 鲁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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