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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0月11日 星期四

    石家庄为“失独家庭”发放扶助金

    《 文摘报 》( 2012年10月11日   01 版)

      石家庄市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正式实施,从9月底开始,石家庄市、县财政开始为5000多“失独”等计生特殊家庭发放第一笔生活补贴和一次性救助金。

      具体包括,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市县两级财政给予生活补贴不低于150元。到法定退休年龄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到达退休年龄独生子女三级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到达退休年龄独生子女二级以上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等。发生独生子女死亡或重大残疾的,由市、县级财政给予15000元一次性救助金。

      “各项补助加起来,失独家庭父母达到退休年龄后仅是从政府领取的补助金每年每人约有8000元,不少县区达到人均每年1万元以上,基本达到当地人均中等生活水平。”石家庄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武常贵说。石家庄市还规定,一次性救助和生活补贴属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不影响评定最低生活保障,不抵顶其它惠民政策。

      (新华网 10.5 巩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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