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不仅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不断增加,而且质量不断上升,越来越注重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但是,长期以来,因为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加上人们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不仅供给总量不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而且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结构不合理,分配不均等。可以说,总量不足、分配不均等,这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两个主要问题。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抓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和主要着力点。
首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着力解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问题。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突出体现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一是突出体现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供给的不均等,二是突出体现在城市中的城镇户籍居民与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均等。这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着力解决的两大问题。
其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这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所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就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再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均等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我国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基本公共服务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因此,促进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均等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中国青年报》10.8 青连斌)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