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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0月09日 星期二

    说法

    会判断,才会控制自己的行为

    《 文摘报 》( 2012年10月09日   03 版)

        参加爱国游行,打砸同胞财物——到底是什么原因,他们会做出如此事情来?

        在参加游行前,在参与打砸前,他们没有违法记录,是人们通常说的“好人”。为什么会在爱国游行的时候做出这样的举动?其中有一个人说,看到别人的情绪很激动,自己也失控了。还有一个人,他说情绪激动。还有一个人说,看到别人做,自己也做了。因此,盲从和情绪失控是这三个人共同的情况。

        之所以“盲从”,是对“别人的情绪很激动”没有判断,不会判断;没有判断能力,头脑里没有判断工具。

        什么是“判断工具”?价值观。什么叫“爱国”?什么叫“权利”?别人的车,是别人的财产,他也许知道什么是财产,但从他的行为看,很可能他的知识范围里没有“财产权”概念。这些知识、意识,是基本的判断工具,会判断,才会控制自己的行为,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更何况,那么多情绪激动的人集中在一起,夹杂着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口号,每个人的表情也是平常见不到的——各种听觉、视觉因素组成了一个特殊的环境,让人脱离了往常习惯了的世界,一部分人很容易在这种新鲜感、陌生感的暗示下,心理和行为都可能脱离惯常的轨道,脱离原先的观念对行为的控制,完全被眼前这个特殊环境里的“主流”行为所裹挟。当暴力行为成为一种集体意志,本来就缺乏独立意识者基本上就不太可能考虑个人责任了。

        “革命”的风声传到乡下时,阿Q觉得世道要变,情不自禁唱起“手执钢鞭将你打”,并遐想如何霸占财物与女人——无须思考,暴力就成为他的第一选择。这段描写,是鲁迅对国人灵魂的观察的结果。

        (《钱江晚报》9.26 戎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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