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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9月25日 星期二

    塌桥事故结论为何难让人心安

    《 文摘报 》( 2012年09月25日   01 版)

        8月24日,哈尔滨市三环群力高架桥一段匝道桥发生倾覆事故,4辆货车侧翻,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经过将近一个月时间的认真调查,专家组最终得出“车辆超载为直接原因”的结论。

        哈尔滨塌桥事故曾经引来各式各样的猜测,大量的媒体报道也始终把注意力放在桥梁质量方面。

        如今的调查结论很清晰,但这并未释去人们心中的疑问。按照结论,这是一座合格的桥梁,只是由于“时运不济”,遇到了多辆严重超载车辆集中行驶的“极端情境”,才在投入使用一年后就出现了垮塌现象。

        人们都知道,所有的桥梁都有其理论载荷。哈尔滨这座垮塌的匝道桥当然也有其设计载重量,很显然,其设计并未考虑多辆超载车辆同时在一侧行驶的情况。设计的理想化和交通现实的残酷,直接导致了灾难后果。

        对交通现状有所了解的人,都会注意到这样两个现象:一是重型货车大多超载严重,而治理超载“以罚代管”的现象更是普遍。究其原因,在于罚款比卸载对管理部门及执法人员更加有利可图。二是重型货车上坡时行驶缓慢,遇到意外情况很容易聚集在某个狭小地段。这两个现象,必然让桥梁、涵洞等公路设施遭遇严峻考验。桥梁等设施的设计如果只考虑理想状况,而不留下较大幅度的安全冗余,它的使用寿命就会大打折扣。

        事故最终调查结论已经出炉,与垮塌桥梁有关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也松了一口气。但什么样的桥梁才是合格的,行驶在什么样的桥梁上才能安心,也许需要作出新的常识定义。

        (人民网9.20 蔡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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