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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9月25日 星期二

    在外交斗争中体现人民意愿

    《 文摘报 》( 2012年09月25日   01 版)

        钓鱼岛局势的最新发展牵动国人心。近日,一些城市爆发“涉日游行”等活动,多个地方发生打砸抢烧行为,造成了公民个人财产的损失,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

        中国公民完全有权利表达其对国家事务的意见和看法,然而,一个国家的公民表达看法的主要渠道,并不是街头的集会等等。砸损属于自己的“日系”产品可以,但是,这些不法分子打砸抢烧他人的“日系”财物,就属于违法犯罪了,哪里还有一点“爱国”的气息?他们把自己的个人情绪化作暴力行为,倾注在中国公民及其财产身上,完全是地道的“害国”行为。这是以“爱国”为名先行在自家院内放火,由此搞乱社会秩序,造成内讧和内乱。

        从根本上说,钓鱼岛问题的解决,要靠中国的外交努力,靠对中国国家实力的恰当使用和展现。作为中国政府重要组成部分的外交部门,有义务在外交活动中,反映和体现出中国公民在此问题上的意见和看法,让外交斗争的对手体会到中国人民的意愿和力量。 

        (《光明日报》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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