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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9月25日 星期二

    推进城镇化必须尊重农民意愿

    《 文摘报 》( 2012年09月25日   01 版)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省部级领导干部推进城镇化建设研讨班学员座谈会。

        李克强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基本之策。从世界上看,已经实现现代化的高收入国家都是工业化国家,城镇化率很高。而我国的城镇化率刚刚超过50%,按户籍人口计算仅为35%左右,不仅明显低于发达国家近80%的水平,也低于许多同等发展阶段国家的水平。

        在未来二三十年里,如果城镇化率的提高保持目前水平,每年将有1000多万人口转移到城市,这必然会带来劳动生产率和城市集聚效益的提高,带来城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的扩大,带来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增加。

        李克强指出,城镇化有许多重大课题需要探讨。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的最大表现在城乡差距,同时城市内部也存在着二元结构的问题,甚至表现为城市中最突出的差距。比如,农民工融入城市面临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较多困难,城市和工矿还存在不少棚户区和困难户。这些问题如处理不好,就会阻滞城镇化的进程。

        李克强强调,推进城镇化,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必须严格保护耕地,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没有农业和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不可能有城镇的发展和繁荣。此外,还需要研究实行差别化政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特别是要提高中小城市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能力;在促进东部地区提升城镇化质量的同时,对中西部发展条件较好的地方,要研究加快培育新的城市群,形成新的增长极。

        (《人民日报》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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