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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9月20日 星期四

    忠诚协议 管不住人能管住房

    《 文摘报 》( 2012年09月20日   03 版)

        吴萍是安徽省蚌埠市一所小学的语文老师,张剑在一家公司工作。2005年9月,两人举行了婚礼。2008年,吴萍生下了儿子亮亮。

        亮亮两岁时,吴萍发现丈夫下班不再按时回家,回家后也不愿理她,也不爱陪儿子玩。更让吴萍觉得可疑的是,不管正在干什么,只要一听到短信的声音,丈夫会立刻放下手中的东西去看短信,有时还躲到卫生间接电话。吴萍意识到,丈夫很可能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一次,张剑无意中把手机落在了家里,吴萍趁机“检查”了一下。“今天忙吗?想你了,现在就想见你……”“亲爱的,路上注意安全,到家后给我短信。爱你!”看到这些短信内容,吴萍气愤之极。

        深夜时分,张剑回到家,看着哭红了眼睛的妻子和桌子上的手机,知道自己的婚外情暴露了,张剑主动交待了一切。

        第三者名叫王霞,是张剑所在部门新招的大学毕业生,两个人在工作中日久生情。但张剑发誓,自己不会为了王霞,抛弃家庭,他请求吴萍看在孩子的份上,给他一次改过机会。

        见丈夫信誓旦旦,吴萍提出,为了保证丈夫不再出轨,双方要签订一份“忠诚协议”。于是双方约定:“张剑应忠诚于吴萍,和第三者王霞断绝来往,如果再出现婚外情,导致离婚,婚后购买的住房归吴萍所有。”

        此后,张剑确实和王霞断绝了关系。可平静的日子刚过两年,张剑就再次出轨。出轨的对象是一位女网友。看着丈夫和女网友露骨的聊天记录,吴萍选择了离婚。

        2012年3月,吴萍以丈夫违反了忠诚协议为由,向蚌埠市蚌山区法院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将房子判归自己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法》没有禁止夫妻间就忠诚问题进行约定。本案中的忠诚协议,是吴萍和张剑自愿签订的,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忠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2012年5月,蚌山区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吴萍与张剑离婚,两人婚后的房子归吴萍所有。

        (《中国妇女·法律帮助》2012年9月下刘心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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