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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9月18日 星期二

    “精神病筛查”如何杜绝“被精神病”

    《 文摘报 》( 2012年09月18日   06 版)

        上海市卫生局新近颁布了《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2012版)》,规定将开展疑似精神病患调查。那些有过自杀或者自残,经常胡言乱语,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等行为异常的人员,将成为疑似精神病患者的调查线索。

        虽然对于精神病人进行早期筛查并提供相应的治疗,是政府应承担的责任,然而,也应看到,精神病筛查须慎之又慎。须知,精神病对于现代的医疗技术而言,依然存在许多挑战。首先就诊断而言,目前尚缺乏公认的客观指标。精神病的诊断仍然主要依据病人的症状,而精神病人的常见症状,如情绪多变、敏感多疑、行为异常,判断起来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性,需要一个完整严密的资料搜集、汇总、分析、诊断的过程。要保证诊断的正确性,仍具有相当的难度。

        这也就是说,对于精神病患者,很难通过普通的体检或者询问做出筛选,这实际给精神病的早期筛查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上海市政府对精神病筛查标准做了一些细化。但将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作为精神病的筛查对象,是否条件过于宽泛?而且是不是“无故”,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外人如何判断?在这样的标准下,如何杜绝“被精神病”的现象?

        (《新京报》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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