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前张伟平接受采访抱怨张艺谋的不辞而别,最近新画面又以律师声明的形式强调周冬雨、倪妮等新星的演艺经纪合同。
“二张”现在这种情况并不是首次发生,类似事件在数年前中国电影界另一个同样堪称“成功典范”的例子上就已经发生过,那就是华谊兄弟。
2000年,当时正在娱乐圈急速扩展的华谊兄弟和著名内地经纪人王京花合作组建了华谊兄弟艺人经纪代理公司。2005年年底合约到期,王京花转投橙天娱乐,一大批和她签约的知名艺人跟随她一起离开华谊,导致华谊兄弟的艺人经纪业务被突然抽空。
华谊兄弟当初栽的这个跟头就因为他们不了解艺人签约制度的特点:所有艺人都是只和经纪人王京花达成合同,而不是华谊兄弟公司的“单签”,即“(艺)人跟(经纪)人走”而不是“人跟公司走”。事件发生后,华谊亡羊补牢,采取了总公司+经纪人工作室的“双签”模式,用分别代表经纪人和总公司的两份合同将明星们约束住。
而最关键的一点是,王京花带走的只是数名艺人,而导演冯小刚,则完全不受影响。这是因为一年前,王中军以一份极其周详的长期合约把冯小刚留在了华谊兄弟,这份合约到冯小刚满60岁退休时为止。此举堪称是让华谊兄弟走进今天的成功,以及让王中军和冯小刚双方实现共赢的一个必要保障。
新画面在“二张”关系破裂前的状态,实际上就和2005年“王京花出走事件”发生前的华谊兄弟极其相似。不过,现如今张总面前的这枚苦果,恐怕要比当年大王总的那枚更加酸涩难咽——留住了冯小刚,华谊兄弟再有动荡也是外伤,不会伤筋动骨;而新画面没有和张艺谋签署任何合作条款,完全就是凭借“二张”看似牢不可破的友谊维系着。
今天“二张”事件的出现,恰恰说明了在中国电影产业化和规范化逐渐加深的大前提下,凭个人情感因素下决定的那一套已经完全不适用了。个人关系再怎么好也不是万全之策,好兄弟提前“明算账”,要比很尴尬的“后算账”要和谐得多啊。
(《新京报》9.6 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