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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9月04日 星期二

    党内民主制度设计要遵循三个原则

    《 文摘报 》( 2012年09月04日   06 版)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民主建设,也在探索中出台了许多制度予以保障。如何更好地发展党内民主?记者采访了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教授。

      王长江说,这些年党内民主发展取得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新成果,如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全委会票决制、干部公开选拔、党务公开、巡视员制度、舆论监督等。但也要看到,党内民主发展的系统性不够,在一些环节上改革滞后,造成旧的制度和创新成果之间、创新成果与创新成果之间相互不衔接,往往使一些好的创新成果难以巩固。这种情况,要通过加强对党内民主的统筹设计来解决,使各个环节之间有机连接,上下之间相互配套。

      联系当前实际,党内民主的制度设计必须强调三个原则:

      首先,公众选择原则。公民是公共权力的所有者,是有权决定把权力交给谁来掌握的主人。因此,选择掌权者是民主的前提。没有这个选择,民主就无从谈起。要从根本上消除一些干部脱离群众的现象,只有落实公众选择的原则。

      其次,大众参与原则。现在,公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共事务的广泛参与越来越成为公众的自觉行为。这种民主诉求谁也无法阻挡。执政党能够做的事情,就是把民主的发展引导到“有序”上来。

      第三,整体推进原则。整体推进党内民主,要对执政党运作的各个环节综合考虑,配套改革,理顺现有规则的逻辑;从系统论上认识问题,理清权力授受、权力决策和权力监督等各环节的关系。

      (《民主与法制时报》8.27 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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