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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8月23日 星期四

    公租房“去户籍化”的北京样本

    《 文摘报 》( 2012年08月23日   01 版)

        北京向社会公开配租公租房后,近日,石景山区住保办出台细则,规定在区内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相关引进人才,三口之家年收入10万元以下,并能提供纳税、社保等证明的外地户籍在京工作人员,就可以在石景山区申请公租房。这也是北京首个出台外地户籍在京工作人员申请公租房标准的区县。

        对于非京籍家庭申请公租房,北京市没有统一标准,是由各区县结合本区县的实际情况确定。按照此前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的说法,要符合“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此次石景山的标准“在石景山区原则上连续稳定工作5年以上”,显然更加严格。

        有评论人士称,石景山的门槛有些偏高,必须在“区内”工作5年以上,可能会把工作和生活不在同一区域的人挡在门外。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副总经理刘志宇则表示,5年标准,完全是从控制规模的角度出发。“限制4年或者3年将是什么情况,没法做测算。现在只能从严的角度,过一阵子可能控制在4年,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据了解,石景山区第一批外地户籍人士有望在10月入住京原路7号公租房项目。石景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王晓庆表示,京原路7号的申请是一次尝试,如果外地户籍申请的人多,将单独摇号;如果申请的人少,将和北京户籍申请人一起摇号。租金不会超过40元/平方米,而目前当地租赁房租市场价格在40~45元/平方米。

        (《中国经营报》8.19 孟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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