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之“正式工”,“临时工”因其临时性,可谓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无后顾之忧,对用人单位来说甚是方便。正因如此,“临时工”成为某些地方政府和用人单位逃避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的“替罪羊羔”。譬如,暴力执法、强制拆迁、贪赃枉法、特大火灾、上班打牌、女警打人等等,均可声称乃“临时工”所为。如此,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临时工现象”。
“临时工现象”的频频出现,不但使真正的责任人免于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更助长了此等歪风邪气的生长,与倡导“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的公民思想相距甚远。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说到这,不禁让人联想到著名的“塔西佗陷阱”,即“当一个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类似于民间谚语“狼来了”的故事。倘若某些地方政府和用人单位动辄以“临时工”为由来愚弄公众,就会使本就稀缺的公信力资源被慢慢吞噬掉,陷入难以自拔的“塔西佗陷阱”中。
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和用人单位需要卸下“官本位”权力思想,从制度设计和权力优化上入手,将“权力关在笼子里”,打破公权力垄断,倾听来自社会各个角落的声音。
(《学习时报》8.6 韦其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