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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8月14日 星期二

    武汉城管“武装部”惹误解

    《 文摘报 》( 2012年08月14日   02 版)

        经过为期两个月的准备,武汉市首个城管武装部在汉阳区城管局成立,局内首批40名年轻的城管执法队员和协管员加入民兵队伍,他们将接受战备训练及国防思想教育。

        连日来,该消息在网上成为热议焦点,不少市民与网友担心城管局成立“武装部”,是不是在平时城管中就能“武装执法”?还有网友忧虑:“城市市容监督的编制转变成军事编制,不是什么好事。”

        对此,武汉市汉阳区相关部门回应,认为这样的公众情绪很可能是源于常识性误会,误读了城管成立武装部。汉阳区人武部负责人解释,城管成立武装部是管理预备役人员,是根据《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和《民兵工作条例》和国家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成立的。据了解,在我国兵役制度中,民兵预备役是区别于现役的一种兵役义务,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基本形式,是战时实施兵员动员的重要措施。

        他表示,民兵队伍和城管队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国武装力量包括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和民兵,民兵是其中的组成部分,武装部主要是从事民兵工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后的城管局武装部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

        (《文汇报》8.4 钱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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