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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8月07日 星期二

    车损附加险实为霸王条款

    《 文摘报 》( 2012年08月07日   02 版)

        7月21日,北京遭遇61年来最大暴雨。暴雨虽然过去,但因暴雨受损的汽车未上附加险——涉水险而遭保险公司拒赔引起了广大车主强烈质疑。目前,北京市场7家大型保险公司都将在暴雨中行驶造成的发动机损坏排除在车损险保障范围之外。

        其实附加险种还有很多,例如玻璃险、划痕险等。为什么要有附加险种呢?保险公司解释,因为这类损失太容易发生了,所以车主上了车损险还不够,得单独再投保。要不保险公司就赔本了。可惜的是,车主不知道,好多人以为上了车损险就万事大吉了呢——保险单上免责条款的小字,大多数人都没仔细体会。

        简单的事,到了保险公司那里就变复杂了。问题出在哪儿了?就出在保险公司只想赚不想赔,因为保险公司是做生意的,这世界上有只赚不赔的生意吗?

        所以,很多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做法是霸王条款,是文字游戏。种种免责、种种附加,为的就是多收保费少赔钱,这样的逻辑法院都不支持。例如昆明一起汽车涉水受损的保险官司,最后法院判定保险公司的格式合同自相矛盾,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损失。

        很多保险公司,每年都投入大量经费做广告,要是把这笔钱急人所急地用在刀刃上,那不仅刺激车险,其他险种也会跟着沾光。信任多少钱换得来啊?这么多保险公司,谁先赔谁主动,谁就容易占得市场先机。放着这么一个机会不用,却愿意让人戳脊梁,实在可惜。

        (《法制晚报》7.31 程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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