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6日下午,画家吴女士到北京琉璃厂一家店里取她忘在那里的帽子,顺路购买了一颗草珊瑚珠子,回家经过天桥时路过一家卖紫砂壶和古玩玉器的商店,吴女士进了店,女店员李某见吴女士进来,极力向她推荐店里的玉器。闲谈中,李某得知吴女士刚刚买了颗草珊瑚珠子,便主动提出帮她鉴别。于是,吴女士将兜子里的帽子、雨伞和装有翡翠手镯的红色盒子掏出来放到了桌上,然后在兜子里翻找珠子。就在吴女士继续翻找珠子时,李某竟然私自拿起了盒子,等吴女士发现的时候,镯子已经掉在地上摔成了两段!
据吴女士讲,这是一只超宽、超厚、超重、满绿翡翠的手镯,是已经重病卧床的母亲送给她的心爱之物,曾有拍卖公司愿以300万元底价拍卖,也有人愿出500万元购买,但都被她拒绝。
事发后,吴女士打电话报警,双方随后被带到派出所解决。由于对方只同意1000元和解,吴女士不能接受,双方调解未成。
7月31日,吴女士将店员李某和商店的经营者北京汲古阁茶业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她经济损失280万元,或者赔偿一只同品质的手镯,同时要求二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然而,被告李某却认为自己遭到了“碰瓷儿”:“这个镯子如果是真的,也就值两三千。”
吴女士的代理律师张雁峰分析说,他预计此案将会产生两个争议焦点:其一就是究竟是碰瓷,还是因被告过错造成了吴女士的损失?其二就是手镯到底价值几何?根据司法实践,要想认定手镯的价值还要经过鉴定程序,否则就算是法官也无法做出判断。
近日,这起诉讼已被北京朝阳法院受理。
(《北京晚报》8.2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