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已查到的文献档案资料记载,关于解放军的称谓问题,最早应出自刘少奇于1944年8月20日在中共中央军委高干会议上的发言。他说:“正规军、游击队合起来叫解放军,或加之为国民革命军解(放军)。”这是迄今为止,所见文献档案资料中第一次出现解放军的称谓。在抗日战争战略反攻阶段,继刘少奇和中共中央军委较早提出解放军的称谓后,比较集中的是毛泽东于1945年8月9日发表《对日寇的最后一战》声明和解放区军民展开全面反攻以后。8月11日,朱德提出“山西解放军”。8月13日,《解放日报》发表《当前的紧急任务》的社论,多次出现“解放军”的提法。《解放日报》作为中共中央的机关报,应视为这是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第一次公开提出解放军的称谓。8月26日,在《中共中央关于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中,又一次正式出现“解放军”的提法。
1945年8月29日至10月10日,国共两党进行了长达40余天的重庆谈判,其焦点是人民军队整编和解放区政权存在的问题。为了战略和政略上的考虑,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没有继续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提出和使用解放军的称谓。
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解放战争进入战略防御阶段后,人民解放军的称谓重新提出,并且出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提法。9月12日,《解放日报》社论中,再次提出“人民解放军”的称谓。随后,新华社和毛泽东发表的文章中,也多次公开出现人民解放军的提法。10月3日,《解放日报》在《为实现一月停战协定及政协决议而斗争》的社论中,第一次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
为了夺取全国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48年9月8日至13日召开了扩大会议,提出要建设500万人民解放军。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会议的精神,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于11月1日作出《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指出:人民解放军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三类。随后,全军进行了统一整编。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一直沿用至今。
(《北京日报》7.23 岳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