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途:雨水疯灌高速路
7月21日傍晚,李晴(化名)像往常一样坐公交下班。18时许,平日拥挤的616路公交车,人并不多,公交车从六里桥驶向京港澳高速。
在这条高速出京方向十几公里处,张明(化名)正驾驶着满载瓷砖的货车,赶往河北送货。“最开始堵车,不是因为积水。”张明说,前方一辆白色厢货发生故障,后面的车辆通行减缓,开始排队等候。
雨越下越大。“险情是突然出现的。”张明说,高速道路两侧,3米高的树林里,汹涌奔流的潮水声不断传来,突然间冲开了多道缺口,齐刷刷地向主路里倒灌。
10厘米、20厘米……眼看着前面的小轿车车门的一半已经被没过,张明意识到情况紧急,他推开车门,赶紧往地势高的高速上坡路跑,身后陆续有其他司机逃生。
此时,616路在拥堵的路上行驶不动,借着车灯的光芒,李晴看到路面上已出现积水。“咱的车肯定不会有事儿,个儿大啊!”车上的乘客并不紧张。但十几分钟后,公交车中门开始进水。不到10分钟“水一下子全都上来了。”
公交司机付立新看到,翻着水花的激流越过绿化带,疯狂地灌向高速路,此时路面积水已超过50厘米,车内的水位不断上涨。付立新开始组织乘客从后门逃生,而下车的李晴更害怕,路面根本辨别不出深浅,而且水流很急。所幸公交车贴着路边,李晴和不少乘客选择直接从车窗往稍远的地方跳。20分钟内,30余名乘客先后下车。
惊魂:隔离带上冲走女孩
走在漫过大腿根儿的水里,李晴回头看见,肆虐的雨水仍在往616路公交车里猛灌,前面不远处一辆小轿车漂了起来,“跟煮熟的饺子一样漂在水中。”20时许,李晴和其他乘客们紧贴着隔离带避险,这里聚集的逃生者越来越多。
雨没有丝毫停的迹象,水已漫过李晴的腰身。原本路旁有一辆甲壳虫轿车,四五个人想站到车顶避险,一个人大喊“车动啦!”隔离带边一个女孩被这辆轿车剐倒,惨叫一声被冲走了。还没等李晴喊出声来,漂浮的甲壳虫轿车滑过来,蹭到她的手指。本能躲闪的李晴,手一松脚一滑,扎进水里。突然袭来的恐惧,让她胡乱地抓了一把,正好被人拽到,“这是我活到现在,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此时,恐惧已在人们心中弥漫,哭喊声冲进李晴的耳朵。洪水中一辆被淹的大巴车,是附近所能找到的最高点。人们开始往车顶爬,孤岛一样的大巴车顶站了100多人。
求救:附近工人率先赶来
“有没有人,救救我们。”附近一建设公司的工人陈文堂听到,暴雨声与哭喊声交织融合。他拿着手电跑过去,看到往日高速路“成了一条河”。
随后,附近更多的工人赶来,他们中间会游泳的都跳下水,负责托送被困人员,不会游泳的,将送上来的人,再转送到工地,顺便再喊上其他工友帮忙。陆陆续续前来营救的工人达150人,他们带着麻绳、救生圈、手电筒,沿着高速路分开救人。
将近23点的时候,李晴被困的大巴车迎来救援人员。李晴趴在救生圈上一点点拽着绳子游到岸边。近百人获救后,这个大巴车也漂了起来,“孤岛”沦陷。
还有被困人员就是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汽车,水位仍在不断升高,水流也愈发湍急。
原本不愿意弃车的人,也开始陆续上岸。
脱险:工人拒收“救命钱”
22日早晨6时,天空晴朗。寄宿工地上的获救者,开始商量着,要报答这群救命的工人。十几个人找到昨晚的救援工人,手里拿着获救者凑的近万元人民币,准备用钱表达谢意,最后被工人婉拒。
当被困人员走出工地时,危险再次发生。这个工地已经是最高点,周围的水起码达到腰部的位置,有的地方还摸不清深浅。为保险起见,众人不敢贸然走开,只好留在原地等待救援。此时,丰台警方、武警部队人员正在紧急赶来。
武警支队张队长说,接到通知紧急赶往京港澳高速救援。到达现场后,前方如汪洋一片,隐约露出一两个大客车的车顶。附近的人告诉他,工地上有200余名被困人员。同时,另有工人告诉他,“南边发现死者。”
张队长带领队员,划冲锋舟过去打捞遇难者。打捞的同时,“蛙人”潜入水下摸查情况,水下仍有80余辆车。至22日上午10时左右,200余人全部疏散完毕。
(《新京报》7.24 展明辉 卢美慧 张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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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后的思索
车主质疑:收费站淹了,还往高速放车?
7月23日晚,一位在暴雨中弃车而逃的天津男人质疑,高速早就知道下大雨,地势高的收费站都被淹了,为什么还往公路里放车?
另一位车主说,自己进入京港澳高速的时间是21日晚8点30分。后来听说,当时京港澳高速出京方向17.5公里处已经决口了,他很难理解,为什么不立即关闭高速?而高速公路经营方首发集团证实,21日京港澳高速最先封闭的入口为阎村等站,时间是21点15分。而阎村站距离京港澳高速被淹的地方不远,是重要的高速入口。
律师建议:高速经营方应赔偿
被泡车辆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来赔偿?是算天灾,还是该由高速公路经营方负责?
据北京律师姚志明介绍,京港澳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在收取了相应通行费后,与车主形成了合同关系,经营方没有保证高速公路正常畅通行驶,构成违约,车主可以依据《合同法》规定向其索赔。
专家说法:车主索赔举证难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佟强表示,受损车主虽然可以向高速经营方索赔,但在这种暴雨情况下,对方很可能以“不可抗力因素”来抗辩,车主在举证方面就会出现困难。针对车主质疑高速经营方没有及时关闭高速路的说法,佟强称,根据有关规定,高速公路受严重自然灾害等致交通受阻确需关闭,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共同发布公告实施,高速经营方无权单方关闭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