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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7月19日 星期四

    说法

    制度实施倘若灵活 “刻章救妻”或可避免

    《 文摘报 》( 2012年07月19日   03 版)

        北京男子廖丹为给尿毒症妻子做透析,私刻公章、伪造单据,4年间骗取北京医院17.2万元透析费。事情败露后,廖丹被提起公诉。珠海政协委员陈利浩在了解此事后,通过媒体向廖丹转交了17.2万元捐款,争取以全额退赔的方式为廖丹争取缓刑。7月15日,廖丹退赔了全部赃款。

        廖丹的妻子是河北易县人,为当地农村户口,按规定不能享受北京市的医疗保障。如果加入易县的新农合,又面临往返奔波之苦。但廖丹仍有得到政府救助和社会资助的可能性,比如北京市的“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就可以惠及廖丹的妻子。按照相关制度,廖丹还可以向区县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以及向市慈善协会申请慈善帮助等。

        那么,廖丹铤而走险的原因又何在呢?从报道看,首先是廖丹的文化水平不高,对国家医疗保障政策的了解比较肤浅,不善于寻求政府救助和社会资助。他选择违法的“私力救济”这一下策,与所谓的“底层怪圈”是有关系的。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困难人群制定的特殊救助制度,在现实中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敏感响应能力。廖丹多次为妻子申请医保,但街道工作人员除了“掏心窝子”表示爱莫能助之外,并没有向廖丹指示更多、更有效的救助方式。虽然街道办也曾为廖丹申请特困救助,却迟迟没有下文,也让当事人颇为无助。分析可以看出,廖丹的“刻章救妻”悲剧并非全然由制度导致,而主要是因制度失敏所引起的。

        从廖丹的特殊经历中不难看到,好的立体化救助制度只有得到更好的落实,受到重大疾病困扰的家庭才能获得切实的帮助,整个社会也才能避免一再陷入情理纠结与情法冲突的心理怪圈。

        (《北京青年报》7.17 蔡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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