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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7月12日 星期四

    见义勇为者溺亡 被救者冷漠离开

    《 文摘报 》( 2012年07月12日   03 版)

        7月3日下午,湖南娄底一家三口在孙水公园一条河里游泳溺水,当时,27岁的娄底小伙邓锦杰正在孙水河边遛狗,突然听到有人在河中心喊救命,邓锦杰来不及脱去长裤和鞋,就跳入河中。与此同时,有两名市民也加入了救人的行列。

        当一家三口被救上岸时,大家才发觉一同参与救人的邓锦杰被河水吞噬。然而,获救的一家三口连一声谢谢都没有就悄悄离开了出事地点,有现场群众称,在救人者还没有上来的情况下,获救者竟声称“关我屁事”,然后开车走了。

        据了解,娄底市孙水河公园河段是一个传统渡船码头,河床的浅滩处有两米多深,中心河床超过5米,布满水草。每年一到夏天,来孙水河公园水域游泳的人特别多,因此溺水事故频繁发生。

        7月4日晚,娄底市相关领导专程赶赴娄底市殡仪馆悼念邓锦杰,并慰问其亲属。与此同时,邓锦杰生前所在公司的老板晏建伟,带头拿出了1万元悬赏,希望市民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帮助寻找被救者。

        湖南律师陈平凡认为,这次救人事件警示人们,对于被救者的冷漠行为,法律其实是应该有所作为。被救者被人救起本身是一种受益性行为。民法通则中有无因管理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条文,受益者应该为自己受益的行为支付一定的成本。只是,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具体、细化,缺乏具体可操作性。

        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的立法。从制度的层面驱赶社会道德的寒冷,温暖更多的人心。

        (《法制日报》7.7 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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