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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6月26日 星期二

    深圳 抬高医保门槛恐伤外来工

    《 文摘报 》( 2012年06月26日   02 版)

        近日,关于《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中的“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等新规引发全民大讨论。不少网民质疑,深圳作为广东异地务工人员最多的城市之一,农民工在医保等社会保障方面本来就处于弱势,新规提高门槛将给他们带来“二次伤害”。

        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于6月14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九成受访者反对“医保缴费必须累计满25年”的修改规定。

        在记者的采访中,市民们纷纷表示,最忧虑的是现在40岁左右的人。如果按原来政策,缴15年,多数人在20~25岁毕业工作,40岁之前就能缴满。但如果突然提高缴费年限,要缴25年,则意味着不能在45~50岁左右失业或者返乡。众所周知,在45~50岁左右失业相对来说,难以及时地找到工作,尤其是对部分缺乏技术的外地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以及小城市来深圳务工人员,在45~50岁左右返乡比例也会增加。

        深圳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调查的情况是,一般职工在职时间是23~28年,多数人已达到25年累计缴费年限。

        广东省劳动关系研究会副会长周贤日认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一些国家、地区和我国其他各地规定,缴纳基本养老费的年限以拟定20年周期可能比较合适。深圳原来的规定是15年,一下延长10年,确实值得斟酌。

        此外,新规还规定医保年度内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则自重新参保之月起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对此,有网民称:“年限清零,是不是权益也随之清零?一个父亲交了10年保费,一旦断开3个月再重新参保,他和刚参加工作的儿子一个待遇,名副其实的坑爹。”

        当前我国农民工就业呈现“短工化”趋势,表现为工作持续时间短,工作流动性高。同时年龄越小的农民工、女性农民工变换工作的频率较高。对于多数非深圳户口的农民工来说,一旦失业,就要被迫停掉医保续费,此时医保部门以断交三月为理由,降低其医保报销比例,这对他们而言无疑“雪上加霜”。 

        (《工人日报》6.19 何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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