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凌晨,27岁的杨某溜进北京百荣商城自助银行内,用砖头和撬棍企图砸开ATM机盗窃钱财,砸了半小时后,机器裂开了一个缝儿,杨某费尽力气并未从里面拿出钱来。
今年6月14日,杨某在北京东城法院出庭受审,他承认自己的行为非常愚蠢。检察机关指控杨某犯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应在10年以上,但因其系盗窃未遂,可从轻处罚。
经查,被砸ATM机内存有人民币73.7万余元,而ATM机的维修费用为9360元。
近年来,砸撬ATM机案件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记者发现,砸撬ATM机的嫌疑人均为男性,年龄主要集中在两个阶段,一是大部分集中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年龄最小的仅13岁,其次是在25岁至28岁之间。
这些嫌疑人大多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他们的想法非常简单,认为钱是从ATM机的取款口取出来的,感觉只要把取款口撬开,就能拿到钱了。有的甚至认为把屏幕砸开,就可以拿到里面的钞票了。
对于砸撬ATM机案件,检察机关多以盗窃罪起诉嫌疑人,在2009年前,有的嫌疑人被认定为盗窃金融机构,量刑加重,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近几年多以盗窃罪判刑,多数量刑也在7至8年左右。
据办案民警介绍,ATM机自身有防盗功能,并不是犯罪嫌疑人想象的那么简单,ATM机内部设置很严密,根本不容易砸开,即使机子受损也无法轻易取出钱。
(《北京晚报》6.14王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