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2年06月12日 星期二

    培育公民意识,从超市发票开始

    《 文摘报 》( 2012年06月12日   06 版)

        目前,我们的超市发票上,价格和增值税是合计显示的。比如,一个电扇标价117元,100元是电扇的真实价格,另外17元(增值税税率为17%)是超市代政府征收的增值税。也就是说,每个消费者都是纳税人。

        有件事我记忆犹新。当年,美国超市沃尔玛进北京,为了与国际接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沃尔玛在购物小票上把价格与增值税分开显示,但沃尔玛的好意换来的却是北京大妈们愤怒的骂声:“为什么国内超市都不额外收税,你沃尔玛却要在价格之外额外收税呢?”无奈之下,沃尔玛只好把价格与税金合并显示了。 

        大多数消费者可能也以为这张发票,只是自己与超市签订商品买卖契约。而这种价格和税金合计显示的发票,确实也很难让消费者感知到每笔消费契约里政府的存在。因此,除了个人所得税,他们误以为自己没在缴税,会形成财政支出与己无关的幻觉,自然也就无法理直气壮地要求政府提供量足质优的公共服务,也不会主张自己的公民权利。

        消费发票里价格与税金分开显示,比财政预算公开对纳税人权利意识的激发效果更直接。总之,税收不透明,无公民。公民社会,请从要求自己的发票分开显示价格和税金做起。

        (《青年参考》6.3 阿杜)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