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的超市发票上,价格和增值税是合计显示的。比如,一个电扇标价117元,100元是电扇的真实价格,另外17元(增值税税率为17%)是超市代政府征收的增值税。也就是说,每个消费者都是纳税人。
有件事我记忆犹新。当年,美国超市沃尔玛进北京,为了与国际接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沃尔玛在购物小票上把价格与增值税分开显示,但沃尔玛的好意换来的却是北京大妈们愤怒的骂声:“为什么国内超市都不额外收税,你沃尔玛却要在价格之外额外收税呢?”无奈之下,沃尔玛只好把价格与税金合并显示了。
大多数消费者可能也以为这张发票,只是自己与超市签订商品买卖契约。而这种价格和税金合计显示的发票,确实也很难让消费者感知到每笔消费契约里政府的存在。因此,除了个人所得税,他们误以为自己没在缴税,会形成财政支出与己无关的幻觉,自然也就无法理直气壮地要求政府提供量足质优的公共服务,也不会主张自己的公民权利。
消费发票里价格与税金分开显示,比财政预算公开对纳税人权利意识的激发效果更直接。总之,税收不透明,无公民。公民社会,请从要求自己的发票分开显示价格和税金做起。
(《青年参考》6.3 阿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