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去某楼盘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对其给予10万元的优惠,但最后付款时却被告知获此优惠的前提是必须花1.5万元购买一张搜房网白金卡。“作为购房者,我之前都是在跟开发商联系,为什么最后等到付房款,才多出那么一个购卡的环节?”
迫于当时情势,孙先生不得不办理了白金卡。购房完毕后,孙先生随即将搜房网和开发商告上法院,理由是其被服务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到侵犯。
此后,三方私下沟通后达成了和解协议。根据协议,搜房网自愿补偿原告3万元。
“赔偿金额为什么会是3万元?说实在话,我自己也不知道,是我的律师谈完之后,直接把钱给我的。”孙先生表示。
“3万元的标准是自由协商的结果,不是退一赔一。”搜房网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构成欺诈时,才会采取“退一赔一”的赔偿标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尽管搜房网支付给孙先生的3万元,正好在数学上等于‘退一赔一’的结果,但是,搜房网肯定不会将此与‘退一赔一’画上等号。否则,这个案件的性质就变了,所有购买搜房网白金卡的用户,均可比照此案向搜房网索赔。”
(《民主与法制时报》6.4 贺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