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和2010年,上海松江区法院受理的医院向患者追讨医药费案件分别为52件和50件,2011年激增到107件,今年1至4月受理26件,平均每月有7名患者“逃单”,金额从1000元至数万元不等。“逃单”已成为一个困扰医院和医生的问题。
据了解,“逃单”者中一部分人不肯付钱,是因为对医疗措施有异议。也有个别是因为经济拮据,实在付不出钱。然而,更多的还是不诚信所致。
医院反映,个别外来人员因患病、工伤、事故、刑事案件等种种原因在门诊、急诊部就诊或住院后,见病治得差不多了,就收拾东西悄悄走人,有些产妇甚至在分娩次日就匆匆出院。而医院总是人满为患,医护人员哪能分心“盯梢”?一名医生说,他曾经要求一名病人请家属前来担保,病人一口答应说:“我先上个厕所,回来就打电话。”结果一去不复返。
金额不大影响大。今年2月,松江区法院受理一起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松江分院诉患者拖欠医药费的官司,案件标的仅1000元,法院当庭宣判被告应支付医药费。然而,即使这1000元能讨回,医院和医生搭进去的精力也远超1000元价值,更何况,来自外地的被告早已不知所踪,法院尽管作了缺席审理,但何时才能兑现这1000元,还是个未知数。
“缺席判决”很常见。在200多起案件中,不少被告来自外地,治愈后便失去音讯,给医院追讨和法院执行带来难度。
(《新民晚报》6.2 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