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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6月05日 星期二

    深圳宝马男拒检 交警破窗查酒驾

    《 文摘报 》( 2012年06月05日   03 版)

        5月27日凌晨,深圳交警在深南东路对一辆车牌为苏E-GG56X的宝马X5进行检查时,司机躲在车内不下车、不开窗接受检查。交警隔窗劝说半个多小时无效后依法取证,将车窗击破并对司机黄某进行酒精测试,结果该司机的血液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交警“砸窗查酒驾”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广东律师欧湘富告诉记者,虽然“砸窗查酒驾”在法律上还无明文规定,但根据法律规定,民警执法时遇到阻碍,并且合理怀疑对方有违法行为,是有权采取一定措施的。

        在交通违法这方面,交警通常采取的是扣车、拖车的做法。但是查酒驾、醉驾又有一定特殊性——体内酒精存在“时效性”。在此案中,交警对司机进行了半小时的劝说,司机仍拒绝下车接受检查,况且车停在路上妨碍交通。交警在确保涉事司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砸开车窗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可视为其对影响执行公务行为采取的合法措施。

        欧律师还提醒,妨碍民警执法,可能被治安拘留甚至判刑。

        (《新民晚报》5.29 吴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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