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和国家电网陕西省分公司4月25日发生武斗,这是继2008年之后,双方发生的第二次激烈冲突。
冲突的表面诱因,源于陕地电计划兴建的一项线路工程,该项目不仅要在榆林建设220千伏输电项目,还要绕过国家电网公司,从内蒙古所属的华北电网购电。这违反了陕西省政府之前规定的:“榆林地区不准建设220千伏电网”“陕地电不得从外省购电入陕”。于是国家电网出面阻止,引发了双方的冲突。
然而,双方争议的焦点并非一个项目这么简单。国家电网担心的是,陕西省之所以想搞特高压项目,背后源于陕西属于西电东输的主要电源地,电力相对富余,经常出现“窝电”现象。当地希望通过项目建设,摆脱电源长期受困于西北电网,富余的电力卖不出去的尴尬境况。
众所周知,中国的电力输送实行全国“一张网”的自然垄断格局,在电力体制改革长期停滞不前的情况下,很多地方也出现了地方供电站以弥补国家电网供电不足的情况,对于未来中国电网的改革,究竟是维持目前的自然垄断格局,还是优先发展区域网,或者对国家电网实行分拆,争议都很大。在改革目标不明确的情况下,由于利益纠葛,就会出现陕西地电和国家电网公司这样的冲突。
作为陕西省政府隶属的企业,对于双方出现的利益冲突,作为“家长”的陕西省政府很难中立。以2008年双方的冲突为例,当时陕西地电的供电方案从技术到设备都远不及国家电网,但在利益出现冲突的情况下,陕西省政府只能让双方互相妥协来解决。这种和稀泥的做法从长期看,不仅不利于竞争,反而使得双方的冲突只能向恶性发展。
(《新京报》5.7 马光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