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历史上,牛奶有着糟糕的安全纪录。
早在1899年,英国医学专家伊斯特斯对来自英国各地的186份牛奶样品检测,发现80%的样品肮脏不堪,已经不适宜人类食用。科学研究表明,污秽不堪的牛奶是腹泻、伤寒、猩红热、白喉等各种传染病的传播媒介。
英国地方政府率先行动起来。利物浦市政当局从1894年开始便严密监管当地的牛奶,并在城内建立了多个巴氏杀菌奶供给中心。1899年首先从曼彻斯特和格拉斯哥开始,到1910年,已经有67个市镇和24个城市当局通过地方法规开始对其辖区内的牛奶销售实施监管,特别是针对受病菌和污物污染的牛奶。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还建立婴儿奶站,致力于向贫穷家庭提供廉价优质的杀菌奶,保障当地婴儿健康。
1914年,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英国议会顺利通过了《牛奶和乳牛农场法令》,将监管牛奶生产的卫生条件和防控奶源性结核病作为主要任务。但一战爆发后,政府屈从于农场主削减牛奶产量的威胁,不得不推迟法令的实施。战争结束后,在农场主的压力下,英国政府又以节约公共开支为由对1914年法令作了重大修改,使得该法令成为一纸空文。
1922年,英国政府试图通过牛奶分级制达到推行巴氏杀菌法的目的,即将英国市场上的牛奶分为若干等级,以巴氏杀菌奶作为最高级别的牛奶。但是这一制度的执行是自愿行为。
二战后,在工党政府的推动下,1949年英国议会最终通过了《牛奶(专门分类)法》,授权地方当局在牛奶销售中强制推行巴氏杀菌奶。这一法令的通过是英国牛奶安全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光明日报》4.19 魏秀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