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冰岛采访时,就公车一题同冰岛外交部长顾问进行了交流,他的职务在外交部应该算是高官了,但他坦言自己没有专车。他告诉我,外交部长是外交部唯一可以享受专车待遇的人,其他的官员不管资格多老,岗位多重要,都不能享受专车的待遇。
外交部考虑到很多官员在工作时间内要到其他单位去办事或者外出应酬,事先同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用车合同,并与之共同设计和制定了一个专用租车卡。如某一个司长或处长需要到其他部门办事,可以先给这家出租汽车公司打电话,让他们派车。司长或处长乘车到达目的地后刷卡,出租车司机便将填写了乘车时间、目的地和司机名字的发票交给乘车人,此发票将作为外交部与出租车公司对账结算的依据。
出租车卡只用于公事的范围之内,不用于工作人员的上下班。即使有人想上下班叫出租车,出租汽车也不会同意他刷卡,乘车人只会刷自己的信用卡或者用现金付账。
我好奇地问过出租车司机:“你是怎么判断乘车人是否上下班呢?”对方说:“一旦出现滥用出租车的情况,倒霉的是乘车人和出租车司机。”一旦让财务和审计部门发现,他的公务员职位就会丢掉,还可能由于这种欺诈行为被以“欺诈罪”问罪。司机也同样。假如他明知乘车人是上下班叫车还同意他用公费刷卡,也会在其公司同乘车人单位结算时被发现而可能丢掉饭碗。
(《光明日报》4.15赵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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